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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风险评估试点项目

来源☆作者:森林发布日期:2015-09-07点击率:643

    2015年6月1日起根据“青海省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风险评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青海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评估扩大试点工作,在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和青海省心理咨询研究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各扩大试点地区紧密协助配合,利用7个月时间完成对全省22个县(市、区、行委)200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犯罪风险评估心理测评和32个县(市、区、行委)评估心理测评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任务。通过该项目工作,在我省建立评估内容完善,评估方法科学的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风险评估制度,通过风险评估结果的综合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机制,为我省范围内推开风险评估工作并实现规范化、常态化打下基础,不断推动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结合项目实施计划及司法部门日程安排,2015年7月份青海省心理咨询研究中心与青海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工作团队,针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辖属的共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兴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同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贵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贵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海北藏族自治州辖属的海晏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刚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祁连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门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共计3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再犯罪风险评估量表、社会支持评定量表、EPQ艾森克人格问卷测试,同时为各县司法局安装专业心理测评档案管理系统。通过本阶段的工作,逐步为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档案,科学评估测试,降低主观判断的随意性和误判率,为再犯罪风险评估报告的形成提供支持。接下来项目执行单位和协作单位将于2015年8月至9月在我省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海西州陆续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评估心理测评工作,积极完成项目实施计划,为我省的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评估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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